推動兒童權利公約(CRC)、機構兒少不缺席
CCSA「2019兒少安置機構兒童權利發展論壇暨工作坊」
本會(CCSA)在11.20國際兒童人權日前夕,為關注我國落實CRC「替代性照顧」政策與實務發展,於11月18、19兩日分別於國立臺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臺北市非政府組織(NGO)會館舉辦論壇暨工作坊,邀請社會及家庭署代表、保護服務司林維言司長、少家廳謝靜慧廳長、李麗芬立委、林亮吟醫師等,作相關專題演講;有來自安置、家防、司法、教育……各界助人夥伴逾200位踴躍與會,增益專業反思、前瞻對話。為深耕台灣努力成為《兒童權利公約CRC》諦約國的趨向,也回應國際委員審核「替代性照顧」現況的建議,這都亟待公、私部門協力,讓兒童各發展階段擁有正向特質,實現兒童「最佳利益」的優先原則。
CCSA自2002年10月創設以來,長期關懷兒少安置機構專業治理、院生教養及離宿少年自立生活適應與正向發展,不遺餘力。鑒於我國2017年接受聯合國國際委員會審查CRC國家報告,顯見政府決心以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環境;本會為舉辦論壇暨工作坊,推動CRC精神於兒少福利發展,同步增益安置實務知能。
首日論壇邀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長官宣講政府落實CRC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替代性照顧導則」政策。臺灣自2014年頒訂CRC施行法,繼於2016年編纂CRC國家報告,2017年則首次接受國際兒權委員會審查,委員提供了98條結論性意見,特別是針對「替代性照顧體系」有多項建議,盼我國強化「以家庭為基礎的替代性照顧」,並確實保障「兒少表意及申訴權」。基此,政府一方面強化社福中心脆弱家庭服務量能;二方面執行保護安置之法定評估及決定程序;三方面成立替代性照顧政策工作小組;最後規劃與執行獨立及保密之兒少申訴流程;促使每位脆弱境遇之兒少權益及福利,皆能得到完整尊重與支持。
次由保護服務司談「台灣兒少保護之家庭處遇與返家評估」課題。在政府規劃替代性照顧政策工作小組中,保護服務司扮演「減少家外安置」的角色,亟需建構完善的家庭處遇計畫,包含:家庭重整、維繫與返家追蹤輔導,協助兒少在安全和穩定的家庭中成長。然而,保護司研究資料顯示,2015年保護安置321人,35%無法返家,因照顧者的多重議題、兒少抗拒返家、親屬不願協助…未來將強化公權力介入、定期規劃家庭會議、團隊決策會議,密集處遇方案等;深耕「家庭處遇」政策,實乃國家當務之急!
繼而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謝靜慧廳長針對近期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後,安置和司法系統如何協力實踐CRC提供思路。《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於2019年6月19日公布修正,目的為朝向「以少年為主體」之發展,包括:觸法兒童回歸教育與社福、翻轉印記、行政先行,落實協商、引進修復,整合平台多元處遇、再造收容鑑別功能及強化保障隱私權等。
觸法少年、曝險少年、觸法兒童,應該強化程序主體權,諸如:保障兒少表意權、成人/少年分離原則、建構多元處遇處所、再造少年觀護所鑑別功能、完善少年修復機制、強化資源聯繫諮詢會議,及提升親職功能等。隨著少事法修法,兒少安置機構扮演”曝險少年”的避風港,應使各界了解修法精神,持續深耕兒權知能,使孩子在流落街頭與送入監所之外,多一個選擇。
李麗芬立委從立法端闡述我國CRC的基本原則與「替代性照顧導則」之落實與挑戰。因應CRC精神,提案修訂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家外安置以「親屬照顧」為優先,安置機構為最後手段;參考英國制度,將兒少熟識且信任之「第三人」納入家外安置選項,並比照寄養家庭,提供親屬照顧者及第三人的相關補助與服務‧同時,增訂委託安置主管機關應定期評估安置必要性,無安置必要者應協助返家。近年我國持續設立育幼院、少年家園,空床數增加,但特殊需求的兒少仍無處安置,建議政府引導機構「分級分類」,依照顧難易提供不同安置費補助。另外,立委也指出歷年機構業務評鑑之侷限,借鑑英國經驗-應設立直接向國會報告之獨立機關,針對特殊事件、申訴議題,辦理「監控評鑑」。最後,院生有話無處可說的現況,參照日本-建議設計「外部獨立」申訴機制,避免被秋後算帳之風險。
最後,資深服務特殊兒少之林亮吟醫師專講「實踐兒童權利的心理效能處遇及教養知能」。安置機構兒少的心理問題,較「寄養家庭」兒少來得嚴重,亟待各界重視。繼以依附理論解釋兒少的人格發展,提出「虐待」與「疏忽」將致兒少擁有較低的心理效能。林醫師建議,照顧者可提供孩子心理健康與情感滋養,亦即多有情感式溝通、敏感度,思考孩子的獨特需求,使孩子能減少心理風險,朝著正向充權方向發展。因此,針對特殊兒少之心理效能處遇,安置機構需要與心理專業合作,並為規劃長期處遇計劃。
第二日工作坊國立政治大學楊佩榮副教授講授「正向青少年發展」,並與實務工作者進行多面向討論演練。「正向發展」理論,將兒少視為資源,且是能與成人合作的完整夥伴。為了培養青少年的正向經驗,需關注兒少的正向情緒經驗,包含:心流體驗、自我能動感,並持續促進擴展與成長,讓兒少在探索自我的過程,有被看重的感覺、更上一層樓、被支持,也維持夥伴關係。進而,發展出自我發聲,對在意的事,有自信、有能力、有機會產生影響力!最終,培養團體意識及社群連結,作出「益己也益於社會」的貢獻。
北市少年服務中心張怡芬主任以三年實踐經驗分享。對比原有工作模式侷限,正向發展理論讓少年服務充滿多元可能。兒少中心多項服務方案,讓少年參與規劃,探索興趣,也造就成熟正向特質,從接受服務的角色,轉化為可提供服務的助人者,甚至成為「青年導師」。正向發展理論認為孩子的想法與聲音很重要,需要被聆聽和重視,尊重兒少的聲音乃發展性關係的關鍵。有了正向發展的關係,兒少成長將無可限量。
下午,有著豐富兒少安置機構工作經驗的周明湧專講「CRC替代性照顧導則釋義與各國案例實踐現況」。現場有已接受培力CRC知能與表意權的自立青少年與會分享,代表機構兒少提出五大訴求:「朝向家庭式的個別化發展」、「保障機構兒少表意權」、「保障隱私權」、「改善機構懲處機制」、「提供多元文化的教育資源」。最終,由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彙整回應,一以探討安置機構與一般兒少共同面臨的困境,也針對未來推動相關政策提供建議。
本會(CCSA) 舉辦論壇暨工作坊,不僅邀請行政、司法和立法…機關共同關注安置兒少發展權益,盼從國家高度全面正視機構兒少處境、完善兒少福利政策;也邀請跨專業領域學者、專家,社福組織、安置機構主管、督導、社工、自立青少年等,更加周延研議如何增進失家兒少在非自願家外安置「替代性照顧」中,可符合CRC國際兒童權利公約效益的教養模式,攜手建構弱勢處境青少年正向發展的社會環境,以能共識共好,共善共榮!(CCSA總會研發部/陳旺德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