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

桃區自立工坊「法律你我他」

少年保護官一開始便以「我的決定,我負責」作為開場白,向少年說明負責並非一時的篤定或衝動,而是認清決定的代價後,願意承擔後果。

本會CCSA桃園工作站8月1日假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舉辦第二場自立工坊「法律你我他」活動。出席參加少年共24位,並邀請桃園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吳姿瑾擔任講師。活動旨在講師以青少年尋求親密、權力及認同的過程,說明可能會遇到的法律議題,並搭配影片讓院生明白法律底下個人的權利與限制。

少年保護官一開始便以「我的決定,我負責」作為開場白,向少年說明負責並非一時的篤定或衝動,而是認清決定的代價後,願意承擔後果。接著由青春的煩惱─尋求親密、尋求權力、尋求認同三面向破題,讓院生聚焦今日課程的主軸。

 


▲ 講師以青春三部曲作為破題


▲ 講師透過影片加深院生對法律的概念

 

首先從尋求親密之路,切入「性」與「刑」的關連性,講師強調在未成年的世界裡,年齡絶對是個大問題,若逾越法律,將面臨不同的刑責及後果,同時搭配著影片,加深院生對此議題的印象。在尋求親密後,便是尋求權力,講師提出大多數少年的疑問:「騎車會騎就好啦,為何要考駕照?」並引用數據,呈現年輕機車族肇事多,尤其近四年來,交通車禍有九成都是機車事故,18歲至24歲的機車車禍,更占交通事故的三成,所以,若未滿18歲或者無照,發生車禍所負的責任就會相對提高。而尋求權力的另一個部分,便是為了滿足私欲鋌而走險,例如當車手、攜帶毒品出入境等,講師分享一個案例,有位少年充當車手,一次可得手30萬,可被抓到後,經法院判兩年半刑期,講師當場按了按計算機,讓少年知悉用30萬換得2年半刑期實在不划算。最後講師分享青少年為尋求認同而講求義氣,但真正的友情應是有義氣也要有正氣,而非一昧盲從義氣。另外網路犯罪也是青少年另外一種非行行為,例如當酸民毀損他人名譽為誹謗罪,分享自己或朋友裸露照則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就連分享音樂或影片,也可能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 講師與院生互動熱絡

 

經過本次活動後,少年們回饋有『讓我覺得法律很重要,要遵守法律,而不超越法律界線』、『什麼年齡該做什麼事、不要去碰不該碰的東西』、『讓我知道真正的友情,是不能以利益獲得』等。經過今日講師將「青春三面向」整理及說明,院生也已了解跟青少年相關的法條,並願意遵守法律規範,以避免將來不慎造成觸法。(CCSA桃園工作站/方慧敏 社工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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