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

我來自安置機構 有話要說-記北區CRC兒少培訓課程

課程目的乃是喚起特定兒少的權利意識,紮根兒童權利觀念,並提升自我表達的知能與行動。

「一個人要在互為主體的關係中,才能被真正尊重。」-英國哲學家賽耶爾 (Sayer, 1995)

本會(CCSA)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申請108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兒童權利公約兒少報告撰擬培力計畫―特定兒少培力」方案,特於108年7月6日假CCSA萬華家處辦公室舉辦北區場「CRC兒童權利公約兒少培訓課程」,共有8位來自安置機構的少年參與其中。課程目的乃是喚起特定兒少的權利意識,紮根兒童權利觀念,並提升自我表達的知能與行動。

 


▲老師講授課程內涵與個人來歷

 

整體課程為六小時,分成上下午兩部分。上午由周明湧老師講授CRC歷史發展、條文精神與內涵,下午則透過團體討論,搭建CRC與自身經驗的連結。在老師講述方面,有成員於課前瀏覽講義時就提問:「什麼是主體?」老師便以手邊的咖啡為例。我在喝咖啡的狀態中,我是主體,咖啡則是客體;但從咖啡的角度來看,它才是主體,而喝它的那個人則是客體。隨後,即以主體性的討論開啟課程序幕,老師提及「兒童」在整個社會中,從被當成家長的財產,到被國家保護的客體,轉為需要被尊重的權利主體,然這是國家尚待努力之處。

 


▲老師講授CRC四大基本原則

 

課程中老師向成員介紹CRC的原則與內涵,透過四大基本原則 (兒少最佳利益、生存發展權利、表意與社會參與權利、及免受歧視) ,指認國家本身在實踐上的挑戰。再者,針對機構兒少處境引入「替代性兒童照顧導則」之討論,例如:有與父母雙方保持聯繫的權利、有要求和參與照顧定期評估的權利…等,揭露實務現況中兒童往往無權置喙。繼之,探討特殊或困難情境中兒童的權利,諸如必須與父母分離、遭受虐待與疏忽、遭剝奪自由…等兒童,並闡述自己在處理無國籍兒童而「處處碰壁」的經歷。最後,討論現有機構評鑑制度和促進兒權發展趨勢之脫鉤,引發成員思考。

 

 
▲學員各自分享在安置機構的經驗

 

經過上午豐富知識的傳遞,老師讓成員針對平常生活的觀察和體會做分享。有不少成員提到機構的伙食常不符合自己的期待:「晚餐可以不要總是吃某學校(匿名)的剩食嗎?」、「早餐煮米漿都沒人喝,最後整鍋倒掉,我覺得很浪費」、「院內伙委都沒有什麼作用」…等。再者,也有來自不同機構的成員對機構使用手機的管理很有感:「我們是要看表現,升到一定等級才能拿」、「我們是要高中以上才能拿,但還是會看表現」…等,成員的分享大多和機構的規範並沒有與院生進行細緻討論就做出決定有關,這也顯示CRC教育之匱乏。

 


▲老師將學員的想法分類貼在海報上

 

老師藉著過往曾擔任生輔員、社工和院長的經驗,向成員揭露機構本身的侷限,包含安置費與人力聘僱之不足,導致無法給予孩子個別化的服務,讓成員對於自身經驗有更立體之認識。CRC培訓課程不僅帶給成員兒權理念,也針對自身經驗進行有建設性之對話,孩子除了能在不受評價的場域中表達聲音,還能了解大人管教上可能的困境,促使自我的思考更加成熟。藉此活動,盼能在兒少的心田播種,待日夜的澆灌能成長茁壯!(CCSA總會研發部/陳旺德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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