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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新聞】自立少年陷生活困境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

監察院調查發現,有些離開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卻無法返家的自立少年,獨立生活困難重重,內政部卻沒有督促地方政府

自立少年陷生活困境 監院糾正

2011/03/0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有些離開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卻無法返家的自立少年,獨立生活困難重重,內政部卻沒有督促地方政府善盡保護安置及輔導協助的責任,今天糾正內政部。

 

監察院是通過監委沈美真、尹祚芊提案,糾正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從內政部民國99年10月提供的統計資料發現,政府委託安置個案,94年至今,未滿18歲的少年離開安置機構計有921人,其中返家生活者有404人,其他沒有返家的少年,很多人在獨立生活過程中,遭遇經濟、居住、就學、就業、職業訓練、健保及監護權等諸多困難。

 

監察院表示,這些自立生活的少年,必須自己賺取學費、生活費,常因經濟因素而中輟或休學,而他們求職時,店家多要求要監護人簽名擔保,但這類少年就是因為家庭功能不足,才必須在外自立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夠尋覓保人,他們也常因沒有駕照、尚未當兵及學歷不足,而無法獲得工作機會。

 

監察院認為,這些兒童少年無法在家庭受到適當養育或照顧時,政府依法應提供適當保護、安置,以確保每個兒童及少年都能在安全無虞環境中成長,但內政部未能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善盡保護責任,地方政府相關協助措施紊亂、扶助及協助機制不足。

 

監察院調查過程也發現,相關單位歷次提供的數據資料前後不一,內政部未能本於權責、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追蹤掌握自立少年的個案資料,落實追蹤輔導服務,作為政策規劃與業務考核的參考依據,另外,內政部也沒有積極建立跨部會協調整合機制,提供全面性的協助與照顧措施,也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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