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整個世界都沉默,即便一個聲音也會變得很有力量。」~馬拉拉
為落實CRC第12條「兒少表意權」,鼓勵對自身特有經驗提出觀察與建言,提升兒少權利意識,培養相關專業知能,強化表達意見能力,回應公約精神,南區工作站於6/22(六)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少年CRC培訓課程,促使參與者關切自身權益、提升兒權意識、及表達力、自由參與社會能力,即便未滿18歲亦須被視為一個完整的人。南區工作站邀請曾任高雄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委員徐仲欣老師擔任本活動講師,共有16名少年、2位機構老師參加。
▲以拋球活動,促進利社會人際連結
本活動講師運用自身專長-體驗探索學習融入在教學活動中,秉持「to be children,to play and to explore」精神貫穿於6小時的培訓課程。首先為促進參者主動表達學習利社會人際連結,利用拋球活動,塑造友善輕鬆團體氛圍後,講師說明CRC兒童人權公約的起源內涵,兒童是權利的主體,不是父母、國家的財產,強化成員對「發展權」、「參與權」、「生存權」及「受保護權」認知學習。
▲透過自我照顧卡,認識生命權與生存權
為讓成員學習對自己權益發聲並團結爭取,講師以「自我照顧卡」,兩兩一組成員,彼此互相協助,拿到自己重視的自我照顧卡片,藉以敘說生命權、生存權為其兒童權利之根本,倘若此權利未獲,則其他權利將喪失其意義。為確保「有形成自己意見能力」的兒童享有表示意見的權利,成員集體製作「夢想的旅程」,以交通工具為隱喻,表意自己的人生目標及認識自己的特質,尊重彼此的差異,禁止歧視。
▲集體製作夢想的旅程,學習尊重別人意見
下午的活動,講師進行短講讓成員了解國內制定施行法,以及目前修法的狀態,成員對於法令不合理修定表現好奇且主動提出自己的觀點,最後一個活動「補夢網」使成員學習團隊合作,協助需要幫助的兒少,此活動以「網子」隱喻法律,網上的「球」為兒少,成員們相互拉網保護球,意味著修訂法律保護兒少權益的過程,此活動過程耗費相當大的時間,成員雖屢次失敗,但對仍舊積極投入不放棄,成員回饋:法律抗衡人人有責,需要重視每個人的力量。從不斷經驗失敗中,體悟珍惜自己所擁有的權利重要性,在平時生活中更會重視他人的發言及意見。(CCSA南區工作站/孫瀅淑 社工專員)
▲補夢網活動,使成員學習團隊合作,協助需要幫助的兒少